因為專注‧所以專業
「因為專注﹐所以專業」是一個廣告的 tagline. 最初聽見的時候覺得比較奇怪﹐似乎撰稿員只是想用「專甚麼」來做一個前呼後應的 tagline。
後來在這個書店的小位子做得久了﹐竟然就明白到這一個的道理所在。
同樣的十件工作﹐同樣的十個步驟。A 和 B 兩個工作單位﹐都是要求所有員工都懂得做 10 x 10 = 100 個步驟。在一個開門做生意的小店子來說﹐這也是無可厚非的。但要懂﹐不等於要天天都做。
A 的工作單位﹐五位員工﹐都被要求「輪流做所有工序」。於是﹐每天一定時間﹐就會有「內部換更」的事情發生。早上十時﹐各人做一件工作﹐每人都要做開首的五個步驟。到早上十一時﹐到了換更時間﹐另一個人就會接上﹐做餘下的五個步驟。原先的同事﹐就去做其他工作﹐或者接手另一位同事﹐做的另一件事﹐的第六個步驟。早上十二時﹐又再換﹐未做完的﹐交下一位做。
這一個工作程序﹐還有幾個極度非常十分之 UNREALISTIC 的前設:
1. 這店子是沒有顧客﹐沒有電話﹐沒有 E-mail, 總之不會有其他人和事打斷那十個步驟的。
2. 每個人都剛好做到第五個步驟就換更
3. 而且人人都速度效率一致
4. 換更的時候不須要花時間交代做到甚麼地步
5. 下一手可以立即上手
6. 下一手的人不會問你問題﹐而
7. 你亦不須要問上一手你剛剛 send 出了的 email 在那一個 folder?
8. 只有十個工作﹐每個工作只有十個步驟。而且﹐每個步驟所須時間相若
9. 不會亂插工作序進度
A 單位的好處是:它實現了「人人都懂得所有步驟」﹐所以﹐最令管理層頭痛的「所有事都只得某君知道﹐某君請假或更甚突然消失了﹐就沒有一個人可以接得上」。
管理層覺得用了 A 的方法﹐實在妙極。現在人人都知道和做過 100 步驟﹐而同每天都做﹐管理層不會再聽到有客人投訴「乜你地d 野淨係得阿邊個一個人識架咋咩!?」這一個挑起每條神經線的問題。
非常好。這一個問題不會再出現。因為根本不會有一個人知道任何事情的全面真相。
人人都係「識d 唔識d」﹐就不會有人「識晒」而又有人「唔識」。 太好了﹐所有經理都安枕無憂。 不是很完美的結局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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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 的工作單位﹐一樣的五位員工﹐一樣的 10 x 10 步驟﹐一樣的情況。
不同的是﹐每一個人只負責兩件工作﹐二十個步驟。他們受訓的時候﹐都聽過或做過其他人要做的八十個步驟。但學過了就不會再每天都「插手」。你懂了﹐但不必再每天都做﹐須要你的時候﹐你不會是白紙一張﹐可能會很生疏﹐但起碼懂得過。
好處是:其餘時間﹐每人專注於自己的二十個工序上面。有突發事故﹐都還可以有空間「吸納」更多步驟。不單效率大增﹐而且越做越專業。更會令員工容易有歸屬感﹐最基本﹐是回到店子裡面﹐你起碼知道有一個地方﹐是你的辦公地方。你起碼可以放一個杯子﹐放幾件文具﹐也不會被人說成「這是公眾地方﹐你放了自己的東西別人放哪?」這等令人毫不會有歸屬感的說話。
壞處是:管理層最怕得要死的惡夢:「乜你d 野得阿邊個知架咋咩?!」 一旦有任何人提出這一問題﹐managers 都幾乎會用最高警戒級別去應對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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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我的工作單位行的是「B 制」。我很喜歡﹐起碼我不會迷失﹐不會混亂﹐不會浪費時間 pick up 其他人剛做過的事﹐不會「所有都插手做反而所有都不懂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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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百三十幾年前﹐有一位蘇格蘭人﹐到了一所做「大頭針」的廠房參觀。當時的「專業」技藝﹐主導的仍是每位工人「由頭到腳」包辦一切。這樣的工作效率下﹐蘇格蘭人發現這十數個工人每日的總和可以做最多數十個大頭針。
但若實行分工制﹐每位工人只專注幾個工序﹐得出來的結果﹐是同樣的工人﹐同樣多的工序﹐廠房能夠生產出來的大頭針﹐每日四千八百個。
We're talking about 四千八百個和數十個之別!
蘇格蘭人大開眼界﹐決定要把這件事和他的其他見解結集成書。洋洋數十萬字論文﹐作為開首的第一章﹐我相信他有更多深奧的理念可以放入第一章。但他沒有。書成﹐第一章第一節第一部份﹐寫的﹐就是「論分工」。
我不是他﹐不知他的腦在想甚麼。但這一個 prime chapter, 放的﹐應該是最擲地有聲的硬道理﹐最簡單﹐最有力的鐵一般事實。
這一本書﹐直至二百幾年後的今天﹐仍被視為經典中的經典﹐不朽中的不朽。所有略懂最基本經濟原理的人﹐無一不識無一不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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但事實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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